2017年3月,我所林平主任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聘为执法执纪监督员,本次聘期为五年。
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反映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意见和建议;转送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控告、检举等有关材料;对法院和法官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情况实行监督。
执法执纪监督员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全程跟踪监督;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纽带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此次受聘是庐阳区人民法院对我所的信任与认可,我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推动社会法治建设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