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某村民组土地行政确权一案。1975年乡占用该村民组土地办学,现因占用土地闲置,村民组要求收回占用土地所有权。在县、市两级政府均确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判决书维持县政府土地确权行政决定。汪水林律师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在省高级人民院二审上诉中,成功撤销了县政府作出的土地行政确权决定书及市中级人民院一审行政判决书;
二、在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提出由借款人诉债务已清偿的确权纠纷,该案在合肥新安晚报法苑栏目选登;
三、代理某业主委员会物权保护纠纷一案。该业主委员会与某开发公司对小区会所归属产生纠纷,通过诉讼成功为该业主委员会收回小区会所的所有权;
四、代理某物业公司与某市大市场购房业主及承租户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300多起。汪水林律师及时研究案件细节,及时提出反诉,不但反诉成功且同时驳回对方本诉诉请,通过积极果敢的应诉与反诉策略,成功为该物业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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